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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习环节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03 16:21:38  浏览量:7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规范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将于六月底组织开展实习环节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24日至7月2日

二、督查内容

(一)档案材料督查

1.学院工作材料,包括实习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设置及实习安排、动员、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

2.实习基地材料,包括学院各专业实习基地汇总表,共建协议,每个实习基地介绍材料(含实习基地简介、依托单位介绍、资质证明、基地负责人介绍、基地的规章制度、指导教师状况(人数、学历、职称等)、联络人、实习项目、适合专业等等),实习基地运行材料(含每年进入基地实习的专业名单、学生名单、双方指导教师名单、教学计划、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记录等),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等等材料。

3.专业工作材料,包括专业实习计划与具体安排(含学生名单、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信息)、实习大纲和指导书、校外实习实践审批表、师生安全责任书、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或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等实习材料;

4.学生实习材料,包括学生实习记录(如考勤表等)、实习报告和成果、实习工作总结、成绩评定等材料;

(二)代表性校外实习基地的实地督查

各学院推荐1个代表性校外实习基地,被督查基地原则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地处长沙市区(最好为半小时车程范围,最多不超过1小时)

2.与学院合作联系紧密,成效突出,近几年持续接纳一定数量实习学生,能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和导师指导,最好近几年招聘有学校毕业生,有一定的产学研合作成果。

督查内容:

1.考察实习基地场地、设备、食宿、环境、安全等满足实习要求情况。

2.查看实习基地的介绍材料和实习运行材料。

3.访谈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系人、指导教师及其录用的我校毕业生代表,了解我校学生实习总体情况、实习内容、安排以及学生表现、对知识掌握的情况、实习大纲要求执行情况,以及实习单位对专业实习工作的满意度和对学生实习表现的评价等;

4.学校在校外实习基地检查中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材料查阅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督查专家组首先到学院开展实习档案材料督查,然后学院派人同往实习基地实地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督查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督查内容整理好有关材料,积极开展自查和配合做好学校督查工作。

(二)各学院需至少提前一周与被督查实习基地有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请对方单位支持,落实迎接督查工作。

(三)督查专家要严格按照《湖南女子学院践教学质量与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本通知上述事项进行督查和评价。

附:《湖南女子学院实习教学质量与组织管理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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